臨汾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心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公告
根據(jù)《臨汾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對〈臨汾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心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實施方案〉核準申請的批復》(臨人社函〔2019〕68號)精神,臨汾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心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1名,F(xiàn)將報名事宜公布如下:
一、招聘對象:
符合報考基本條件和招聘崗位具體資格條件的高校畢業(yè)生及社會在職、非在職人員。
二、招聘計劃:
詳見附件
三、現(xiàn)場報名及資格審查
1.現(xiàn)場報名:
臨汾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心:
時間:2019年4月8日至4月12日上午8:30-12:00 下午14:30-17:00
地點:山西省臨汾市堯都區(qū)體育中街13號
聯(lián)系電話:0357-2222221
2.資格審查:資格審查由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心負責,資格審查要客觀、公正、及時。報考人員對提交的個人信息材料和照片的真實性和準確性負責。對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,偽造、變造有關證件、材料、信息,騙取報考資格的,將取消本次報考資格,并按照相關規(guī)定,將失信情況記入個人信用檔案。因信息填報有誤,或聯(lián)系方式不準等導致未通過資格審查的,責任由報名者自負。
報考人員應確認本人完全符合相關崗位的報考條件。如對報考條件和崗位要求存在疑問,應及時向招聘單位進一步咨詢確認。如不符合報考條件,由此產生的后果,責任自負。
3.報名所需有效證件:報名時考生應如實填寫《報名登記表》,并攜帶本人二代身份證或戶籍證明(包括戶口簿或生源地公安機關出具的戶籍證明)、學歷證書和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、近期1寸彩色免冠同版照片3張(報名表一張、準考證兩張)。在職人員須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(事業(yè)單位工作人員須出具所在單位及其主管部門的同意報考證明),未就業(yè)人員需提供相應人事檔案托管機構相關證明(注明未就業(yè),檔案在本單位)。留學人員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、學位認證書。定向、委培畢業(yè)生,須由定向、委培單位出具同意報考證明。
證件(證明)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(證明)與所報崗位資格條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的,視為現(xiàn)場報名不合格。
附件:
臨汾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心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實施方案.docx.docx
臨汾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心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崗位計劃表.xls.xls
臨汾市市直事業(yè)單位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.xlsx.xlsx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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